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8:42
变更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未婚变更为已婚: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婚变更为离婚: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变更为丧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收养关系变更的还需带收养证。
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身份证、户口本、变更申请书及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文件、户籍地的见证人。
申请人的《工作居住证》原件、《诚信声明》、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民族: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
变更年龄:需要持个人申请、村(单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原始卡片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等。
夫妻投靠:结婚证、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双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
子女投靠父母: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则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
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随迁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及户口簿和身份证等。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未成年子女或配偶随迁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及户口簿和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