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5:28:28
设立并购基金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1. 设立方式
公司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
合伙制:成立合伙企业,同样作为GP。
2. 有限合伙型并购基金设立条件
至少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首期缴付不少于5000万元。
投资者应以货币方式出资,单个投资者出资不低于500万元。
3. 设立步骤
1. 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5. 资产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如5亿元)时,需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4. 合伙人角色
GP(普通合伙人):负责并购基金的运作,并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通常为整个并购基金的1%到5%。
LP(有限合伙人):主要资金提供方,分享并购基金的主要收益。
5. 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结构进行资金募集,分为双层结构和多层结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基金子公司产品或者信托产品,门槛通常为100万元。
6. 运作模式
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GP持有目标公司较大比例的股份。
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GP持有目标公司较小比例的股份。
7. 限制条件
合伙人数量通常不得超过50人。
8. 合作模式
可以与第三方合作,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基金,由第三方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第三方可以独立发起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一起对某一标的进行收购,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持有的标的股份提供回购约定。
设立并购基金时,应特别注意当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及地方工商局对投资类企业设立登记事宜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