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钺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0:53:00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钺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钺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4位厅干职务调整
2025-04-03 23:29:00
全民健身 “降减强”健身跑在荣昌铜鼓山开跑
2025-04-03 16:55:00
“入室抢婴案”姜甲儒妈妈:法庭上有被告人瞪着我
2025-04-02 14:30:00
太原市民政系统:奋力推动民政工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2025-04-02 06:29:00
真能骗!北京一男子8个月竟诈骗25名司机,判刑!
2025-04-01 1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