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4:4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感谢市场监管部门为我们老百姓撑腰!”4月14日,消费者唐女士专程将一面印有“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兴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手中,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表示感谢。
原来,唐女士于2025年3月6日在某商家花费6000元订购房屋上门防水补漏服务。施工完成后消费者发现该商家使用的补漏剂包装上未用中文标注生产厂家、生产地等信息,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唐女士多次与商家沟通协商,但双方就退货退款、赔偿金额等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唐女士便向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兴安县市场监管局立即指派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核实,商家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使用来源不明防水材料的行为,且无法提供相关产品质检证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组织双方调解,向商家阐明其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经多次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家退回唐女士5600元费用。唐女士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此外,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商家使用标识标签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产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下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兴安县市场监管局践行“为民服务”理念的缩影。近年来,该局持续强化民生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针对家装、美容健身、教育培训、会销等投诉高发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虚假宣传、使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并通过发布消费提示、约谈重点企业等方式,从源头规范市场秩序。
一面锦旗,不仅是消费者的认可与信任,更是一份责任与鞭策。兴安县市场监管局近年来通过党建引领,建立流动消费维权站,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我们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畅通投诉渠道,优化调解机制,让群众消费更安心、更放心。”(文致清 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