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9:49:20
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照片可以提前准备,也可以到有提供照相服务的婚姻登记机关处现照现取)。
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是否重婚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