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50:06
工程垫付通常被称为 垫资施工承包。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
工程垫资的特征包括:
1. 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2. 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3. 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此外,工程垫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因此,工程垫资是一种承包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先行垫付工程款,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为,通常在建设施工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