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58:36
可以接收档案的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各级综合档案馆接收本级以下组织机构的档案,包括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人民政协及其常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各级部门档案馆收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但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要定期向综合档案馆移交。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以接收档案,包括国企、央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
当地的人才中心可以接收档案,无论是国有机关、事业单位还是私营企业,一般会将档案交由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以接收档案,特别是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可以由其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和接收员工的人事档案。
学校也可以接收学生的档案,特别是对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可以由学校托管。
人才市场作为第三方机构,也可以接收和托管个人的人事档案。
这些机构具有相关服务资质,也可以接收人事档案。
私营企业一般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需要将员工档案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建议
对于毕业生:建议将档案托管在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以便于管理和利用。
对于在职人员:建议将档案保管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私营企业员工:建议将档案交由人才市场或相关机构托管,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