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28:36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根据职工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 = 病假工资基数 × 病假工资系数。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建议企业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病假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