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受贿1.29亿余元 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被判无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6 18:40:00    

2025年5月16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王一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奚丹霓 马姗

责编:莫开井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

相关文章
武乡县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
2025-07-03 11:42:00
菏泽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2025-07-02 08:34:00
执法治利剑 守无毒天下
2025-06-26 10:45:00
娄底市政协党组2025年第十次(扩大)会议暨六届四十四次主席会议召开
2025-06-26 10:24:00
桐柏县法院:打好“保全+调解”组合拳 8天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2025-06-23 10: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