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5 06:49:00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推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并购六条”)各项措施全面落地,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作为“并购六条”配套措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修改发布后,在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监管包容度等方面作出优化。在业内人士看来,《重组办法》优化后将在更大程度上提振市场各方信心、提升并购积极性,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本次对《重组办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二是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三是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四是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6个月锁定期,构成收购的,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8个月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五是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明确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48个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组上市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股东的锁定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等规定,《重组办法》的有关条文表述做了适应性调整。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修改后的《重组办法》主要实现了两个层面的制度优化。一是监管效能极大优化,实现了“宽而有度”。如实行“2+5+5”审核机制——2个工作日受理、5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注册完成,显著降低时间成本。二是交易方式、退出机制极大优化,实现了“灵活有序”。如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挂钩”安排,明确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48个月的,锁定期限可相应缩短,这有助于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同时吸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简易程序、分期支付等规则降低交易成本,预计中小市值公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购需求将显著增加,推动市场交易规模扩张;不再强制要求“改善财务状况”,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未盈利但技术领先的企业抢占行业高地;私募基金锁定期缩短后,可更快回笼资金,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环;反向挂钩机制将吸引社保基金、险资等长期资金参与并购,推动市场从“投机导向”转向“价值导向”。
202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购六条”,提出了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产业整合支持力度、提升监管包容度、提高支付灵活性和审核效率、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依法加强监管等六方面的举措。此后,并购重组市场规模和活跃度大幅提升。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筹划资产重组更加积极,已披露超600单,是去年同期的1.4倍。其中重大资产重组约90单,是去年同期的3.3倍;已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超200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1.6倍,资本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5月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措施,以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围绕产业逻辑“强身健体”、激发活力、提高质量,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
记者注意到,在《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当天,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和配套业务指南。业内人士认为,重组审核规则的修订是按照新公司法和新修改的《重组办法》的内容进行的适应性修改,也是落实一系列政策要求的具体措施。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认为,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将为并购重组市场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并助力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资本市场整体活力。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做好《重组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