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0 19:17:00
针对今年第6号台风“韦帕”给广东省带来的风雨浪潮影响及其次生灾害,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已于7月20日19时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或调整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救灾主体责任,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省减灾办。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应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