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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共建生态司法同盟 环境审判“济南模式”筑牢黄河生态防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9 20:44:00    

6月9日下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济南建设”新闻通报会。会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清霜通报了2024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20年来,“两山”理念在全国各地、各个领域生根发芽。新黄河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作为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力量,近年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依法履职,强化协同共治,努力保障济南“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更优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和泉城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济南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妥善处理水、土壤、噪声等环境侵权纠纷,做实权利保护和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妥善处理涉产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案件,同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参与涉及违建、乱占耕地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纠正黄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切实保障黄河河道安全。

此外,济南市法院通过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法庭(黄河审判法庭)职能配置,推行重点生态区域内案件就地受理、相关案件集中审理和跨区域集中管辖审判模式。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归口管理,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同时,依托数字法院网上办案系统,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统一标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审判理论研究,打造“泉生态•法守护”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在协同共治方面,济南市法院通过深化府院联动效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问题共治、举措共商、成效共享。协同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等方面协同发力,推进公益损害赔偿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建好用好司法修复基地,努力让“环境破坏者”变成“生态修复者”。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助力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让尊重法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徐清霜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守正创新,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泉城碧水蓝天,护佑黄河长久安澜。

记者:李震 摄影:李震 编辑:陈彤彤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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