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7 09:24:00
他们拿着光鲜的简历入职,却几乎从不在公司露面;他们汇报着“亮眼业绩”,实则一笔业务都没谈成;他们提交“商务招待”报销,实际全是个人吃喝玩乐……4月15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目前,同案犯何某、周某也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24年9月,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现,新入职的销售员张某入职数月却几乎未到岗,每次要求其回公司培训或汇报工作时,他总是以“在外见客户”为由推托。公司查询其学历及履历后,发现存在造假情形。因联系张某无果,公司随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并非单独作案,其背后是一个有预谋的“骗薪”团伙。自2024年5月起,张某、何某、周某自觉学历不高、求职困难,便动起了包装简历的歪脑筋。三人伪造了某重点大学的毕业证书、知名企业的离职证明,并精心设计了应聘话术,专门应聘无须坐班的销售岗位。
“销售岗流动性大,前几个月容易混,公司管理也相对宽松。”到案后,张某供述称,他们瞄准的正是企业管理漏洞——销售岗位通常以业绩考核为主,初期工资照发,即便业绩不佳,公司也不会立刻察觉。
南山区检察院审查发现,三人通过互相介绍的方式入职行业相近的公司,入职后并未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却定期向公司提交虚假的客户拜访记录、业绩报告等。此外,他们还虚构商务接待场景,报销根本不存在的餐饮费用,而这些消费实为其个人日常开支。截至案发,张某骗取工资、报销款等数万元。
2025年4月2日,南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周洪国吴以瑞陈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