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26:27
员工奖金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对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使用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计算税额。
将员工年终奖金与其本年度其他收入合并计算,按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累计数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发放年终奖金时,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经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差额,将差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
将员工年终奖金单独计算,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发放年终奖金时,直接从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示例
员工A年终奖3万元:
除以12得2500元,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0。
应纳税额 = 30000 × 3% - 0 = 900元。
员工B当月工资5000元,年终奖2万元:
由于当月工资超过5000元,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
年终奖20000元除以12得1666.67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
应纳税额 = 20000 × 10% - 210 = 1790元。
员工C当月工资4000元,年终奖2万元:
由于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年终奖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计算。
年终奖20000元减去(5000 - 4000) = 15000元,除以12得125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
应纳税额 = (20000 - 15000) × 10% - 210 = 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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