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1:13:07
商标异议申请的时间周期如下:
为 三个月。
异议人应在商标公告之日起 三个月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商标局将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限,需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商标异议申请的时间周期为三个月,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异议人需要在三个月内提交申请,并且商标局将在十二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六个月。
建议:
异议人在商标公告期满后应尽快提交异议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申诉和补充材料。
如果需要延长审查期限,应提前向商标局申请并经过批准,以避免因时间不足而影响异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