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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适用专属管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5:16    

适用专属管辖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不动产纠纷合同:

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合同:

在港口进行货物装卸、驳运、保管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合同:

因继承遗产而产生的纠纷,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相关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因履行这些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劳务分包协议:

劳务分包协议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因为其基础法律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适用专属管辖的合同类型包括不动产纠纷合同、港口作业纠纷合同、继承遗产纠纷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协议。这些合同类型的纠纷必须由特定地点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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