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1:24:00
发生工伤后,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确保伤情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伤势恶化。
要求医院出具详细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这些是后续工伤认定及确定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最好以书面形式,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信息。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保存好与工伤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证明劳动关系;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若有同事目睹事故经过,可请其出具证人证言并签字留联系方式;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也有助于证明工作情况与受伤时处于工作状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要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材料协助调查。
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包括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若有)等。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后,可以跟单位协商赔偿。
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外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四级至一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工伤五级至六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单位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过低,则需要继续下一步,在拿到《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一年内,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前文的赔偿项目,要求单位赔偿。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60天之内作出裁决。
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对于拒不赔付的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或者诉讼裁判生效之后,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赔付相关的工伤费用。
以上步骤应详细记录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