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14:06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以下文字商标不能注册: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此外,含有不规范汉字或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也属于有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