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53:39
笔录签字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被询问人或犯罪嫌疑人应在询问或讯问结束后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
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当场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在笔录的末尾签字,并填写签字日期。
如果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差错或遗漏,可以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的文字上按手印或签字。
犯罪嫌疑人应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或盖章,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如果被询问人不识字,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并由讯问的工作人员签名。
对于勘验、检查的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当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如果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参加诉讼的所有当事人和代理人都要在笔录上签字。
参加诉讼活动的法官和书记员也要在笔录尾部签字。
签字时,应在笔录上填写签字日期,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总结来说,签字过程需要确保笔录内容准确无误,被询问人有权核对和更正笔录,签字方式包括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且相关人员(如见证人、法官、书记员)也需在笔录上签字。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助于保障笔录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