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6:03:51
安置卡是由 民政部门发放的。它是政府对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征入伍后解决就业安置的一种承诺。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只有祖居城镇户口,并占用非农征集指标入伍的,才能办理安置卡。
需要携带入伍青年的《入伍通知书》和父母单位证明(如果父母没有单位或下岗,则由当地居委会出示证明),以及全家户口本。
退伍后过半年,携带相关手续到民政局领取安置卡。
安置卡不作为安排工作的刚性规定,而是作为义务兵及其家属享受优抚安置待遇的凭证。
退役后,安置卡会由民政部门收回。
建议:
办理安置卡前,务必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如果符合条件,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