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5:21:19
打官司时,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它可以帮助当事人以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争议,节省时间和成本。以下是调解的主要方式:
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提出各自的调解方案和理由,通过不断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分别与当事人沟通,通过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征询意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法院邀请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或身份的人员参与调解,帮助法院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的方法包括:
中庸法:双方各自承担责任,容易为双方接受。
正义法: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调解。
调解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
事实清楚:在事实明确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分清是非:明确争议的是非曲直。
就地进行:尽可能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提高效率。
简便通知: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及证人到庭。
邀请协助: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