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4:08
票据的更改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更改权人限于原记载人,例如出票人更改出票时记载的付款人,背书人更改背书时记载的不得转让事项等。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票据上除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之外的其他记载事项。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属于绝对记载事项,不得更改。更改这些事项将导致票据无效。
原记载人在更改票据时必须在更改之处签章证明,这是更改的必要条件。
如果票据已经转让,更改需要得到持票人的同意;如果更改引起票据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条件变化或票据责任履行条件的变更,还需要得到其他签章人的同意。
总结:
票据的更改主要涉及原记载人对非核心记载事项的修改,且必须遵守《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更改权人、可更改事项、不可更改事项、签章要求以及持票人和其他签章人的同意。核心记载事项如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是绝对不可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