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7:15:13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工伤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即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避免基金过多积累。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并需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在确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可以实行浮动。
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并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
以上是工伤保险费率确定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费率进行细化和调整,并定期公布最新的费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