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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记入什么档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43:0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58条的规定,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材料应归入学籍档案。同时,2017年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因此, 处分材料应归入学籍档案或学校文书档案。尽管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可能不会将轻微的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归档,但这并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所有处分材料,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都应当被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

建议所有学生和职工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处分材料能够及时、准确地归入档案,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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