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2:42
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等。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凭证、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
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等。
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这些书面文件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包括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
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如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如《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文件为工程索赔提供了法律支持。
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这些签证文件可以作为索赔的直接证据。
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这些资料可以证明工程的经济损失。
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这些报告可以证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情况。
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视觉证据支持索赔要求。
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这些资料可以作为索赔的参考依据。
其他相关证据,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的依据涵盖了合同关系、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身份、书面文件、法律政策、施工记录、技术鉴定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应全面收集和整理这些证据材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