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10:06
公法人是指根据公法成立的组织,它们通常执行国家或地方自治公务,具有独立的人格,并为了公共目标的实现和公共行政的进行而设立。公法人包括国家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创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法人的特点是具有行政公共职能,其存在意义在于执行国家权力、实现公共利益,并接受公法的特别调整。
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对,私法人是由私人自愿组织起来追求私人目的的法人。公法人和私法人在职能、成立依据、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