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1:08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这些行为都会被记2分,并可能伴随相应的罚款和其他处罚措施。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行车安全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