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49:41
骗标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许可证件参与投标,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虚报自己的财务状况和过去的业绩,以展示企业实力,从而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编造虚假的人员信息,展示企业的技术实力。
使用他人名义进行投标,以规避招标要求或欺骗招标方。
在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在投标过程中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注册商标使用超出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标注注册商标®。
在商标因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或被撤销后,仍继续使用并标注注册标记。
使用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标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的标志,并标注注册标记®。
导致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或改变核定的商标标志并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
包括内定标外陪标、制定招标文件时暗中偏袒、在评标环节暗做手脚、暗示内定企业先低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再进行变更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和个人在参与投标和商标注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投标和注册,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