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7:31:52
邮政延误的赔偿方式如下:
保价邮件:
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
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若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不低于保价金额,则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未保价邮件:
丢失、损毁、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因非客户责任:
特快专递邮件延误:退还所收邮费。
延误:退回50%邮费。
信函、资料类邮件:
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未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
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
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
内件部分丢失、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邮件重量,以千克整数表示)。
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退还。
确定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或延误后一周内支付赔偿。
建议
保价邮件:建议选择保价服务,以便在邮件丢失或损毁时能得到更充分的赔偿。
未保价邮件:若邮件价值不高,可以考虑不保价,以减少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