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0:06:08
南京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居民:
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80周岁以上的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职工: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当地社保基金支付的同类门诊费用的限额。
在职员工:
免赔额1500元,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额度46万。
退休人员:
免赔额12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原退休老人:
免赔额700元,报销比例92%,最高报销额度46万。
居民: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90%。
居民:
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职工:
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6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统筹基金支付在18万元(不含)至60万元(含)之间的,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95%;
60万元(不含)以上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继续支付,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95%,无支付上限。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建议在就诊时,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