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15 10: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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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子女户口的地方
子女父母双方的户籍派出所均可
二、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4.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5.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请变更需要的材料
1. 《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登记类)》;
2. 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3.父亲或母亲的 居民身份证;
4.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随父亲落户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
5.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民族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注:符合《民法典》第1015条,《婚姻法》第22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如:三代归宗等)。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请方式
1. 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申请;
2. 在线预约申请,一般每个省市区都设立有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直接在平台上预约申请办理
五、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1.办理程序:由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结。
2.办理时限:户籍窗口办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线申请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