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5:35:33
改回曾用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
户口簿。
原名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毕业证书等。
改名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书、法院判决书等(如果有的话)。
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向工作人员提出将曾用名改回原名的申请。
公安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需要报分局户办大厅进行再次审核和批准。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注意事项:
改名手续和改名字是一样的,但改回曾用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改名证明、姓名变更证明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变更名字需要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及父母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书。
成年人变更名字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并且需要单位或学校的人事部门开具变更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改回曾用名的流程。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