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58:06
门面买卖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个人出售商铺时,以出售取得的收入减去商铺购买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征收率为5%。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等流转税为征收基数,具体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分别为5%(县城和镇)、7%(市区)和1%(其他地区)。
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买卖双方各按房屋成交价或评估价的0.05%缴纳。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买方需缴纳交易价或评估价的3%。
买方支付5元/平方米(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卖方支付3元/平方米。
550元/本。
5元/本。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购买商场商铺需缴纳房价70%的1.2%为房产税。
建议在门面买卖前,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优化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