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3:06
年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的项目主要包括: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超出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中较低者的部分。
超出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
这些支出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超出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如果实际未发生,需要调增。
需要调增。
在会计上未确认为收入,但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税收入的金额。
如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要求的凭证,或超出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标准。
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法规定进行具体的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