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40:38
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提交相应的手续:
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作社住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使用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业务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在线提交上述材料。
提交后等待网上指导,并在全体成员在手机上电子签名后,等待确认审核,办结状态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涉及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和住所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成员资格、入社、退社和除名等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等内容需在章程中明确。
以上是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手续和流程,具体操作时可能因地方政策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