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22:39:52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 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具体扣分情况如下:
一次性记12分的情形包括:
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逆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倒车逆行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一次性记9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七十以上的。
一次性记6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车速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特殊区域的;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一次性记3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一次性记2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
一次性记1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总结: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扣分达到12分,以免被暂扣驾驶证并需要重新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