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3:11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应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再审申请书应详细载明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并提供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等信息。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提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有新的证据材料,也应按照要求提交份数和证据目录。
提交裁判文书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据材料。
授权材料,如授权律师代为提起再审,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所的所函。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前往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要求,建议在提交材料前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