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1:41:37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 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取得备案证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1.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2. 申请备案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 备案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核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建议: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尽早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以确保及时获得备案证明并合规开展业务。
备案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