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04:06
南京的生育津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顺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难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视同生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有所变动,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