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09:43:33
山东牌照过户的流程如下:
买卖双方当事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车辆行驶证;
车辆登记证书;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要过户的车辆。
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新车主需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
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审核通过后,需到收费处交纳有关费用,重新打底卡。
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拿到新的牌照后,安装到机动车上即可。
注意事项:
过户车辆只能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车管所申请办理,异地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手车辆迁入山东省内落户上牌,需要国五排放标准才可以落户上牌。
申请车牌过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非直系亲属间的过户必须经过二手车市场交易,并交纳相关评估费用后,才能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车管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