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00:06
提取笔录是 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依法制作的文字记录。它是指对非现场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及时进行提取而依法制作的文字记录。提取笔录通常包括案由、对象、内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以及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清单等内容。
提取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一种,因为提取前需要对涉案物品、人身、现场等进行勘验、检查和搜查。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须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关于提取笔录的证据类型,存在一定的争议。部分学者倾向于将其归类为证人证言类别,而有人主张它应被划入书证范畴。通常情况下,若该笔录中所记录的信息直接体现出案件相关事实情况,便可视为书证;而当其中的某些笔迹与案件实际状况存在联系时,又可以视作物证。
综上所述,提取笔录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记录侦查活动中提取证据的过程和结果,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