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8:57:49
矿山开采的补偿主要依据征收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根据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
补偿的操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 用红塑料绳圈定附着物的四至范围,并进行鉴别。
3. 对于符合补偿规定的附着物,进行补偿登记,包括标绘位置、量算面积、清点数量等,并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由相关人员现场签名确认。
4. 征地人员将补偿登记表移交征地服务中心,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如下:
1.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 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和使用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