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2:15:28
雄安新区的征地补偿方式及标准如下:
征收土地综合地价每亩12万元。
村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的,每亩额外获得3万元奖励。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1.5万元给予家庭联产承包户土地补偿费。
剩余资金由村集体统一留存,用于发展,利息纳入村集体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亩每年1500元给予被征地户过渡期补助,直至整村征迁实施为止。
征收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每亩补偿1500元。
征收其他农作物、林木、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据实评估补偿给所有权人。
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分别为一墓一棺3000元、一墓双棺4000元、一墓多棺5000元。
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补偿。
每处宅基地给予20万元综合补偿。
对安置对象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安置对象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扣除后,对剩余部分及房屋的附属物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确定补偿数额。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给予每处宅基地5万元补助及奖励。
安置对象不选择50平方米房屋安置的,按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被征地群众纳入民生保障体系,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教育医疗保障等支持。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兼顾村集体和农户的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户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鼓励村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工作。具体的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村民会议或其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经县、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新区管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