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14:36
受骗担保是指 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串通,通过欺骗的方式骗取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担保人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或者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或者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欺诈人利用虚假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利益。
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在实际操作中,判定受骗担保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担保合同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恶意欺骗等。如果担保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签署担保合同时被欺诈,那么担保责任可能会被免除。